
精选项目协议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协议书 篇1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协议主体
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合作内容
XXX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XXX平方米;
B.总建筑面积:不高于XXX平方米;
C.建筑容积率:不高于XXX;
D.绿化率:不高于XXX;
E.建筑密度:不高于XXX;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XXXX号文执行。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X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XX万元,其中甲方XX万元,占XX%,乙方丙方各出资XX万元,各占XX%,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担任。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XX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X天内向XX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项目的出资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XXX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乙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丙方占XX%,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项目的融资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X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 ……此处隐藏2144个字……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
篇五:养殖场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孙海梅(以下称甲方)
乙方:井永库(以下称乙方)
丙方:井宝会(以下称丙方)
丁方:陈红峰(以下称丁方)
戊方:孙海龙(以下称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合作养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为年,从20xx年3月1日至20年 3月1日止。
2、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生产工具、产品商标为资本入股,不计价值,其他各方以等额投资的方式入股,生产利润为五家共有,分别占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须在20xx年3月1日前将投资股金100000.00元(拾万元)到账,否则视为退出,在合同期内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润不分,合同期满后退还本金。(分别于 月 日和 月 日到位)
4、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其他各方生产经营用房,如有延误包赔损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场房用途,分批次育雏,不得空余房间,20xx年10月前鸡、雏总数必须达到6万只以上。
5、乙方负责全部生产经营的管理,其子井宝龙回来后可自愿加入。
6、生产经营只与以上五方有关,其他人员及亲属可参加义务劳动,不准参与经营管理。
7、在合作期间内,乙方负责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不得损坏房屋和其他设备。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使用期满,将场房和设备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
8、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场房损坏与其他各方无关。
9、在使用水电时,应按照安全使用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用电线路和窃电,出现任何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其他各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周围生态环境,不准猎杀野生动物,否则,后果自负。
11、戊方现有生产经营与将要开始的合作无关,在20xx年10月现有生产经营结束后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场地内从事的其他经营与其他各方无关,其管理人员不得干预养殖场的各项管理。
13、未尽事宜: 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二〇xx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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