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集锦15篇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申请书1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
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该反申请是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保护,这和在诉讼中在原告提出诉讼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提出反请求的条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根据仲裁理论,反请求应该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如果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否则不成立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3、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否则,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4、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须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5、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6、反请求应该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从理论上来说,只要被申请人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求,就成立反请求。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省时间、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如果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影响反请求的继续审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请求的情况。
具体到一些个案,典型的如工伤赔偿,单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请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事实”,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体,以工伤赔偿为例,员工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又提出反请求,要求员工承担所谓“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提起反请求的事实仍然是“员工遭受工伤伤害”,这就明显与员工提起工伤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请主体不同而已。这有悖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工伤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员工在工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工伤系由员工故意造成,否则,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法定赔偿责任。所以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反请求。
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请求,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劳动仲裁申请书2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_____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双倍工资计_____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_______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_____费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头约定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工资为_______元;第_______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______元。直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_____。现根据《_____》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工资计元(其中____月_____元、_____月_____元、_____月_____元、_____月_____元);根据《_____》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_____,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_____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3申请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已经由___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以下简称_____委)审理并作出_________劳仲案字第____决,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_____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适用法律不当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的合同期限为20_________年月日至20_________年月18日,_____委裁决时的适用的法律条款为:“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适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过了试用期”。而事实是该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已经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不是_____委认定的不超过一个月,因此_____委就当事人双方试用期限显属适用法律不当。
二、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于20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收到_____委的应诉通知书,上面约定_____委给予申请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辩期,因此申请人的答辩期最迟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_____委出具的通知 ……此处隐藏5880个字……0小时,加班费=36元/小时*20小时*2=1440元)。
4、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样品周期延误,反申请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员加班赶制,并额外支付加班费1092元(替代人员的小时工资为12元,累计夜间加班5次,共计10小时;周末加班4天,共计38小时,加班费=12元/小时*10小时*1。5+12元/天*38小时*2=1092元)
5、其个人借款两次,共计200元。
针对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反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被反申请人应当赔偿反申请人直接损失4235.5元。被反申请人给反申请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于被反申请人的行为突然,致使反申请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最终还是导致样品交纳给客户的时间被延误了整整一周,这使反申请人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影响。对此,反申请人将保留继续申请投诉的权利。
此致
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劳动仲裁申请书14申请人:胡继荣 性别:男
年龄:37岁 身份证号码:4301237 民族:汉
家庭住址:xx镇头镇柏术村水口片毛坡组
通信地址:xx镇头镇柏术村水口片毛坡组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金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制
单位地址:xx集里办事处平水村花树组319号 法定代表人:肖建国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肖宏亮 总经理 电话: 邓国富 经理 电话: 办公地点:xx思邈路32号
证明人:唐向阳 电话: 住址:xx镇头镇柏术村柏术片社冲组 职务:施工工地带班员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柒仟元(¥:7000.00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捌仟元(¥:8000.00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23天和出院后30天专人护理(共53天×150元)费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7950.00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7个月工资(3600元/月)贰万伍仟贰佰元(¥:25200.00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叁仟元(¥:3000.00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总费用伍万壹仟壹佰伍拾元(¥:51150.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胡继荣,现年37岁,男,汉族,职业电焊工。住本市镇头镇柏术村水口片毛坡组。于20xx年4月受聘于xx金和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金刚金庄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金庄与大瑶金庄分厂,以及中和金兔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负责。
20xx年11月7日上午9时左右,本人在金刚金庄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xx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23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213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金和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 6 月25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5申请人:__,女,__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申请人:____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__
申请事项:
1、请求确认自20__年9月15日至20__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__年9月15日至20__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__年9月15日至20__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
4、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
5、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__年3月12日。
20__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__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__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__年9月15日至20__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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